按照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和国家站数据管理的要求,海北站已完成了样地空间数据、长期监测数据、野外实验设施和室内分析设备等特殊数据的整理入库工作,为了实现海北站数据资源的共享,加速原创性成果的产生,促进学术交流,特制订海北站数据共享管理条例。
1.监测数据所有权为海北站所有,由海北站负责解释。海北站资源共享遵循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台站网络资源共享条例。
2.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原则。对于长期监测资料与样地基本情况资料,进行无偿服务,但在成果发表时需标著数据由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提供。对于研究观测数据的利用,通过海北站执行站长的牵线,由资源使用者与资源提供者协商数据的使用数量与成果共享方式,要求将海北站和数据提供者作为成果共享。
3.运行模式。海北站基础数据进行全面上网公开,数据使用者可在海北站执行站长处进行登记,对于样地空间数据,没有保密期;对于长期监测数据按照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台站网络要求数据有两年的保密期;而对于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数据,只公布元数据,具体使用和保密期限必须遵循该项目数据管理规定。
4.数据的共享实行站长审批制,申请人获得数据时需填写申请表,说明数据内容和使用目的并由站长批示意见,方可取得数据。
5.所获得的数据只能由本人使用申请人无权将使用权转让,一但发现正式发表的文稿中有未获批准的数据,追究法津责任。
6.服务承诺:资源面向从事青藏高原研究的所有国内外学者,公平合理,协作共享。数据信息管理网址为http://hbg.cern.ac.cn.
7.数据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特别是在国际合作中,有关涉及国家安全的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不得外传。
本条例由海北站负责解释。
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