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加强、规范海北站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结合海北站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档案是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图纸、图表、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3.海北站档案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统一思想,依法治档,职责到位,齐抓共管,加强领导,达标进档的理念,使海北站档案与海北站工作协调发展。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1.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和立卷要求,进行材料的积累。
2.海北站水土气生长期监测数据、海北站科研成果、验收基建工程、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等文件材料都应归档。
3.对于个人在海北站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移交海北站,任何个人不能据为己有。
三、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擅自修改、剪贴或事后补制。外文文件和相应的中文翻译件应归档。
2.归档文件应标题简明、字迹工整、数据清楚、图表整洁、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和形成日期、时间完整。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长久保存的要求。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写的电子介质存储。
四、档案的管理
1.在海北站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对档案进行存放和保管,每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办理档案移交。
2.海北站接受移交的档案后,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目录。对档案进行区分年度,区分类别的存放排列。
3.涉密档案必须向海北站保密委员会提出保密等级书面申请,经海北站保密委员会鉴定划分密级后统一管理。
4.定期对海北站档案库进行清理和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五、档案的查阅
1.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的密级和查阅等级,严格执行借(查)阅制度。查阅海北站档案或涉密科研档案,须经海北站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写明查阅内容和理由,由海北站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查阅。涉密档案原则不对外查阅。
本条例由海北站负责解释。
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