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北站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各学科组和后勤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海北站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条例。
1.海北站临时聘用人员严禁参加学科组野外采样、观测与研究工作。如临时特殊需要,需与站管理人员进行协商,以保障海北站后勤的正常运行。
2.学科组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承担站的后勤运行服务工作,如临时确有需要,站管理人员应向学科组请求帮助与协商。
3.学科组之间临时聘用人员的交叉使用,其工资负担办法由学科组自行协商。
4.临时聘用人员住宿及收费标准类同于科研人员,不再另行安排,费用由海北站承担。
5.在站期间应遵守有关站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严禁酗酒、打架、赌博等,一旦出现不良行为和后果,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由当事人和所在学科组承担。
本管理条例由海北站负责解释。
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