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考察用车使用合同
甲方: 课题号:
乙方: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甲方为完成项目野外调查与样品采集工作,拟租用乙方车辆一部。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行车路线
三、 费用约定
可依租用天数或按行驶公里数两种方式进行费用计算。其中:
车辆包租:900元/天,车辆路桥费、燃料费均由甲方承担。
行驶公里计算: 标准为5.0元/km,车辆路桥费、燃料费均由乙方承担。如用车期间平均每日行驶不足300km,按照300km计算。
费用结算:车辆使用费采用课题转账,海北站开具转账收据,由财务处直接拨转。司乘人员食宿及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与司乘人员直接结算。费用在用车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结算。
四、 乙方职责
应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身体健康,技术熟练,能适应工作的要求。随车应备有易损配件,修车工具等,并承担行车期间的车辆修理费用。保证驾驶员应服从指挥,不私自动车,空闲之余应主动做些辅助性的工作。
五、 甲方职责
为确保安全,甲方应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在驾驶员极度疲劳和身体极度不适的情况下,不得强迫出车,甲方不得强行安排驾驶员做与车辆和驾驶无关的其他工作。
以上协议双方应遵照执行。如一方违约,负责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或由上级单位协调解决,如发生严重分歧交仲裁机关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合同word版本